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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防患未然,怎麼防範隨機殺人?看這裡有妙招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chen    時間: 2017-6-27 08:59     標題: 防患未然,怎麼防範隨機殺人?看這裡有妙招

本帖最後由 chen 於 2017-6-27 13:36 編輯

資料來源:總局犯罪預防科
更新日期:2017/06/07
(委託研究......?)
●根據刑事偵防協會之委託研究發現,若能加強自我防衛意識,提高警覺,採取下列措施,即可避免或減低被害之風險:

壹、 建立自身防處意識,提升被害處理能力

提升自身被害及防處意識,建立面對不同被害情境之最佳危機處理模式,可透過政府機關或公共場所事業機構多元宣導、案例教學及持續性的潛移默化的方式,提升自我處理能力。

貳、 平時應多留意自身之安全,提高警覺心與事故發生時之應變力

面對不同類型的傷害事件時(如犯罪者持刀、持槍、持有爆裂物品等,或者當犯罪者徒手處於泥醉、瘋狂等狀態時),能依據場域特性、危險程度等,即時因應,並考量可能當成防禦工具或攻擊性武器之物品(如垃圾桶、傘架、滅火器、課桌椅、掃除用具等),俾能充分利用場域地形及器物特性,有效避免危害持續發生。

參、 注意各種安全宣導及突發訊息報導

平時多留意車站、電影院、媒體及其他公共場所事業機構所提供之災害與犯罪防範資訊,讓注意自己的身體與財物安全成為一種習慣,並清楚了解當意外事故發生時應採取的正確反應,使自己的傷害可能降到最低,並可協助他人做及時的有效因應作為。

肆、 於公共場所發生突發或意外事件時的因應作為

應立即採取相關措施自我保護,包括一系列可採行之有效方法,使自己能免於被害,或是免於被害的持續擴大。

●突發意外怎麼辦
(一) 逃離現場;隨時注意公共場所多媒體資訊、月臺跑馬燈及逃生出口,清楚了解各不同處所之動線與逃生路線,以便在公安事件或突發事件發生時能迅速脫離。
(二) 立即求救或通報;讓有效的救助機構與相關人員能立即趕來協助處理,不但可以縮短處理時間,亦可達到減少傷害的效果。
(三) 就地躲藏;若來不及逃離,應即就地找尋相對安全隱密處所躲藏,冷靜及安靜等待救援,並可視情形利用行動電話求救。
(四) 進行自我保護之措施;遇到難以逃離之公安事件時,應即採取各種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,確保自己的安全,例如利用當時可保護、隨手可及的各種可能工具,如以背包保護身體致命部位,或是在月臺(半開放性場域)聯合其他民眾,以持雨傘或滅火器進行聯合對抗,或者在車廂中(封閉性場域)以背包保護身體致命部位後進行反抗,都可達到一定自我保護的效果。

●防範小知識
◎將隨身攜帶的防身物品(哨子、防狼噴霧等)放置隨手可得的口袋或包包。
◎適當時刻可反擊,但千萬不要逞強硬碰硬。
◎可組成防線擊退率較高,並善用衣服繞在手臂當做防具。
◎求援時請說明清楚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後,盡快掛斷,這樣其他人可報案,並更新情報。

●這樣防身一起來
1-離開現場
2-對外求援
3-就地躲藏
4-自我保護

以上資訊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
臺中市政府察局關心您
作者: sangohero    時間: 2017-6-27 09:07

覺得有點廢話

能讓你防的了還叫隨機殺?
作者: splin66    時間: 2017-6-27 09:45

我覺得不要動不動就低頭滑手機比較實在...
作者: chen    時間: 2017-6-27 09:55

本帖最後由 chen 於 2017-6-27 09:58 編輯
我覺得不要動不動就低頭滑手機比較實在...
splin66 發表於 2017-6-27 09:45
走路滑!站著滑!坐著也滑!對於周遭事物都沒在注意!怎麼死的都不知道?
作者: nobodyreason    時間: 2017-6-27 11:37

有時真的覺得這個防範很難,倒不是消極思想,只是瘋子會在哪出現誰知道(會讓你知道他就不叫瘋子了),像不要滑手機,因為你的注意力會分散,那如果是在電影院、書店、賣場.....呢?

當你在公共場合專注一件事物上,背後有人掏出刀子,除非你是像傑森包恩、伊森韓特那種大腦多核心、一心幾十用、外加背後有長眼睛、一個打十個;或者像打著紅色領結的小學生那樣有主角光環,死的永遠不會是自己。不然只能賭第一個被開刀的不是自己,然後聽到尖叫聲後再快跑了,所以我覺得不只別滑手機,更別戴耳機,畢竟耳朵能接收的範圍比眼睛更廣。
作者: bbird123    時間: 2017-6-27 13:23

本帖最後由 bbird123 於 2017-6-27 13:27 編輯

原文:根據刑事偵防協會之委託研究發現……吧啦吧啦…

希望這“委託研究”,是免費的…阿不然這公帑花得真冤。
“要小心注意”…這概念,是常識…應該不需“研究”出那上千字的四大項還兼三要點…
作者: chen    時間: 2017-6-27 13:33

有時真的覺得這個防範很難,倒不是消極思想,只是瘋子會在哪出現誰知道(會讓你知道他就不叫瘋子了),像不要滑手機,因為你的注意力會分散,那如果是在電影院、書店、賣場.....呢?

當你在公共場合專注一件事物上, ...
nobodyreason 發表於 2017-6-27 11:37
一個打十個!......葉問!
作者: rlhm882001    時間: 2017-6-27 23:55

本帖最後由 rlhm882001 於 2017-6-27 23:59 編輯

這些所謂教戰守則才是真正的廢話。

前三角洲部隊 (特別專精於CQB和代訓的美軍特戰) 的士官長George E. Hand IV提出過這麼一句話:假如你找到一個人願意冒生命危險,拿把鎗衝入完全未知的房間,他已經具備成功CQB戰鬥人員的75%條件,剩下的25%就是反覆而反覆地教導和訓練、反覆又反反覆覆地教導又訓練CQB的原則和簡單的技巧。

在隨機殺人事件中,可以把位置換一下:假如有一個白痴願意冒生命危險,拿把刀衝入完全未知的人群,他已經具備成功殺人的75%條件。

對著隨機殺人事件,不被殺就等於成功,問題是隨機殺人多發生在什麼地方?沒錯,人群中。

作為衰小到即將被捅的那個或那幾個人,反擊和閃避你都沒空間,甚至你在被捅了之後才發現自己被捅了。隨機殺人者或自殺炸彈客當中殺不到人的,都是行為怪異提前被發現或自己出包的,其他的基本上都在造成不輕的傷亡後才被回過神來的民眾制伏。

什麼五四三守則,到真的見血時還記得住、作得出的有幾個?鄭捷事件也好,港鐵列車縱火案也好,都是明明乘客有人數的絕對優勢,都是左欺敵右欺敵、欺敵欺敵再欺敵,要是乘客真的有膽、有自覺、不自私或當中其一的、果斷的群起反擊,葉問連十秒都擋不住。

而且這種守則談攻擊根本笑話,在防衛過當隨時比蓄意殺人判的更重的法條下,你敢抄傢伙砸隨機犯?一個滅火筒狠狠尻下去或丟過去,中者頭破手折;蠻力的小七雨傘刺鎗術,隨時一傘穿心或喉。抄傢伙自衛,事後犯人的家屬隨時發難,搞的你原告變被告,誰敢這麼神勇了?
作者: miko    時間: 2017-6-28 00:19

站在加害者立場來思考也是很合理的:例如坐捷運時在不考慮被逮的情況下,想對任何人做襲胸的行為,在正常情況下,得逞之前被害者應該沒有辦法做出有效的防範措施
同理可證,隨機殺人當然是無法防範的
作者: jimmyang    時間: 2017-6-28 14:50

為求自保,買個意外險吧,這種無可預期的隨機殺人,

除了有犯罪被害補償金之外(大眾運輸人還有個旅客責任險).

一般來說都是求償無門....

(這種險該如何買,有筒友從事保險相關行業嗎?)
作者: bv8aw    時間: 2017-6-28 14:59

看了半天,真的不知道妙在哪裡
作者: peter_cheng001    時間: 2017-6-28 15:37

10# jimmyang

如果有去公共場合 就留心一下

我倒覺得 走路 或在超商買東西
才應該小心  三寶很明顯進化了  
作者: simonnavy    時間: 2017-6-28 16:01

小弟只要出門就是電ˋ筒/折刀不離身, 帶孩子出門更是加一把中長刀放在袋裡.
因行業之故, 小弟可能染上職業病, 被害妄想症...^^"

基本上, 只要不是第一襲擊對象, 平時出門注意周遭動靜, 加上萬全的準備應可以讓風險降低不少.

祝大家平安
作者: jinshin888    時間: 2017-6-28 17:37

我想:要預防就要時時保持警戒,所以要不時東張西望!

這樣可以先查覺不正常的人、事、物的發生!
但是就因為跟別人不一樣,所以往往會先變成嫌疑犯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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