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ard logo

標題: 行動電源容量不實 赫見飛利浦、SONY名牌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Charley53    時間: 2013-5-14 09:57     標題: 行動電源容量不實 赫見飛利浦、SONY名牌

隨著3C產品普及,許多人都買行動電源隨身攜帶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三月在台北市、網路購買廿種行動電源檢驗發現,「唬很大」、實際電容量根本不像標示寫的那麼多,知名品牌SONY、飛利浦、GIGABYTE都在列。

台灣檢驗科技(SGS)實測這廿款行動電源五次後發現,每一款的最大放電容量都比標示(額定容量)少。消保處資料指出,「表現」最好的行動電源電容量只有標示的七成七,差最多的是中國廠牌電力通,連三成都不到。SONY、飛利浦、GIGABYTE都僅六成左右。

最差的 電容量連三成都不到

官員比喻,這就像是車輛宣稱一公升汽油可以跑多遠,開到一半卻跑不動了。消保官張英美舉例,有的行動電源號稱可以充飽一台電腦,實際上只能充兩支手機。有一款沒有廠牌的行動電源一摔就壞,而且裡面的配線絕緣不良,用久了可能短路、異常發熱,甚至悶燒。

廿款均標示不實 有的會悶燒

消保官王德明表示,這廿款行動電源顯然標示不實,但即使不檢測、光看標示,這廿款也沒一個合格:有的是以英文標示、沒寫中文或太簡略;還有一款沒品牌的行動電源,包裝標中國製、本體標台灣製,還寫錯字。

預計一年內 納入強制檢驗

標準檢驗局第三組第三科科長王傳志表示,這廿款行動電源都違反《商品標示法》,已要求廠商兩個月內改正。否則製造商罰新台幣三萬至卅萬元、經銷商罰兩萬至廿萬元。可能發熱燒掉的那款同時違反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不改善可罰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。

王傳志說,標檢局預計一年內將行動電源、鋰單電池、鋰電池組(包括行動電源)納入強制性檢驗商品,未來沒有送檢並取得標章,就不能販售。


原文出處 ~ 番薯藤新聞
http://n.yam.com/chinatimes/life/20130514/20130514474199.html
作者: peter_cheng001    時間: 2013-5-14 10:04

我的是自己買外殼 + 18650 四顆
可以跟電筒共用 連充電器都省了.  
作者: cjwuknight    時間: 2013-5-14 10:27
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 ... f&last=33215956
二樓回文
所謂看的到吃不到就是這道理~
就算她真的塞了panasonic 3400mah的電池進去,但是轉換效率就這樣...
作者: tigerpink    時間: 2013-5-14 10:41

無奸不成商~
看來只有買組米勒外加松下18650才是王道~
煮刃兄~何時再開團造福一下筒友們~
作者: yren    時間: 2013-5-14 13:08

容量低標的話
轉換效率不就很好
作者: Harry101    時間: 2013-5-14 23:47

剛剛以為我鬼擋牆,原來是樓主發了兩篇類似的新聞文•••
作者: sezbdnw    時間: 2014-10-21 17:46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



歡迎光臨 電筒王論壇 (https://wii.tw/~fogerdis/) Powered by Discuz! 7.0.0